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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雷管理工作的触角向农村延伸
日期:2015年02月28日信息来源:中鹏国际
    自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》颁布实施,气象部门依法履行防雷减灾管理的行政管理职能以来,防雷依法行政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,防雷政策环境进一步优化,防雷法规规章进一步健全、防雷规范标准进一步完善,雷电监测预警及防雷减灾技术不断走向成熟,防雷减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逐步显现,为国民经济建设、社会发展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做出了巨大贡献。然而,我国防雷减灾工作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,还存在着许多问题,如全社会防雷减灾管理意识不强,管理工作经验相对不足,组织管理机构尚不够健全,管理队伍整体素质也有待进一步提高,防雷减灾管理的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强化等,特别是广大的农村地区目前仍一定程度上成为防雷减灾管理的盲区。
  乡村是防雷管理工作的簿弱环节,据有关部门防雷减灾调查资料分析,农村雷击灾害约占总数的3/4左右,特别是雷击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例,乡村占80%以上,因此乡村的防雷工作不容忽视。专家通过对乡村典型雷击灾害分类分析,认为乡村雷灾易发的主要原因有:乡村地域广阔,农民缺乏防雷意识和必要的防雷常识,野外作业无雷电防护措施,民房防雷设施奇缺,防雷设施基础建设差,废弃的工业烟囱(如报废砖瓦厂遗留烟囱)防雷设施破损埋下事故隐患,农村防雷减灾行政管理的约束力薄弱等,从而导致农村乡镇雷击灾害频繁发生,因此,农村乡镇防雷减灾工作亟待加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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